招标编号:CSIEZB170500927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6、7号机组主机汽门油动机外委检修项目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6、7号机组主机汽门油动机外委检修项目。
2.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12.31,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有效,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2)经营范围包括液压系统设备或相关设备的安装及维修或技术服务等内容。
(3)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状况: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10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5)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合理,通过ISO 9001:2008标准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
(6)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EH油系统检修业绩(提供合同)。
(7)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8)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