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2017-03-03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汤阴县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7】06号
3、采购标的:
| 序号 | 项目主要内容 | 服务期 | 预算 |
| 1 | 物业、食堂服务 | 一年 | 60.00万元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具备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投标;
2.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与招标人签订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格式由招标人提供);
4.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并提供近半年以来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
5.具有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无记名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