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2018年度江门供电局开平片区低压集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框架招标(重新招标)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门地区
2.2建设规模:2017-2018年度江门供电局开平片区低压集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框架招标,①低压集抄建设改造;②计量装置轮换。(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低压集抄建设项目的现场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设计配合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竣工线路复测、拆除旧电表和表箱、安装电表和表箱、安装调试低压集抄设备、核对录入集抄用户信息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单位需提供);
3.2资质要求:(1) 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3.3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项目经理:从事电力相关工作6年以上,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专业对口(电力、电气)的高级工程师,并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
3.5设总(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专业对口(电力或电气)的高级工程师。
3.6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以上,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7资信要求: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明确具备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
3.9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10其他: 承包人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3.11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3 日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每日上午9:30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