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2017一2018年漕泾镇绿化养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均提供上一月资料证明); 5、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园林绿化养护企业养护能力认定证书;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对于不符合《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与使用办法》规定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一2018年漕泾镇绿化养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302-586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7-40086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漕泾镇现有政府管理养护的绿地面积为214487平方米。其中道路绿化145849平方米,公共绿化40876平方米,镇属单位绿化12262平方米,河道绿化15500平方米。其中包括有不同规格和数量的乔木、灌木、藤木、竹类、花卉、草坪、地被等。为确保漕泾镇现有镇管绿地常青常绿、干净整齐、生机盎然,现制定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用于对养护管理单位的监督和考评以及采购人要求的一切工作。
6、交付日期:2年(2017年-2018年)
7、采购预算金额:440000(国库资金:44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28 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