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除盐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招标公告的内容公布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计划建造两个400立方米除盐水箱,招标范围包括水箱、泵房的建设,铺设除盐水输送管道及水箱附属设备、水泵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规定为准。
二、项目地点:广东佛山市。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工期:75天。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除盐水系统工程业绩(含新建或改造工程),须提供对应业绩合同或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