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河北省烟草公司唐山市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的2017年配备行车记录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2.项目概况
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唐山市公司,项目资金自筹。
3.招标内容
河北省烟草公司唐山市公司2017年配备行车记录仪项目,采购行车记录仪。
规格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期
自合同双方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单位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经销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愿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