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10kV鹤翔(荣华)输变电工程(含通信)[施工招标] 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110千伏鹤翔(荣华)输变电工程的批复》(穗发改〔2017〕8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2建设规模:
变电部分:
本期63MVA主变压器2台,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32回,每台主变10kV侧安装2组6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远期63MVA主变压器3台,110kV出线3回,10kV出线48回,每台主变10kV侧安装2组6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
对侧部分:
为配合110kV鹤翔(荣华)变电站建设,需要将220kV芳村站110kV侧原芳钢甲、乙架空出线间隔改为电缆出线。
线路部分:
本期新建两回110kV电缆线路。新建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615km,电缆单线长约0.64km。。电力电缆选用YJLW03-Z 64/110 1×1200 GB/T11017.2-2014。
通信部分:
1、本期在110kV鹤翔站内新装通信设备及对侧加装通信设备等内容。
2、本工程随本站~芳村站110kV电缆线路同路径建设2条本站~芳村站的36芯管道光缆,管道光缆单线长度约1.01km(含站内部分)。
具体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许可和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许可;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3 月 6 日至 2017年 3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