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一、邀请招标公告条件
本项目为海口海关西海岸办公区缉私局办公家具配置项目,采购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公告,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海口海关西海岸办公区缉私局办公家具配置项目(包括项目产品的供货、运输、摆放及验收)
项目编号:DHHNZFCG2017-04
本次控制价金额为1117468.00元(大写:壹佰壹拾壹万柒仟肆佰陆拾捌圆整),采购人不接受超控制价投标报价。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必须提供近两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二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附任意二个月当地社保机构、税务机关或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缴费及纳税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5、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需具备至少1个单项合同100万元以上办公家具的供货合同(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公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为家具生产制造厂商,需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诚信承诺书,承诺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报相关部门处罚(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必须通过报名并购买招标公告文件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采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由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发投标邀请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后续评审。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