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恒丰电子产业园(南区)项目绿化及灌溉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70308_32566473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郑州恒丰电子产业园(南区)项目绿化及灌溉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恒丰电子产业园(南区)项目绿化及灌溉工程施工
2.2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综保区围网三期富六街以东,富七街以西,康二路以南,康一路以北。
2.3总投资:约300万元。
2.4招标内容:本项目园区绿化及灌溉工程施工。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提供自2016年8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及劳动合同;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合同额相关证明材料,若合同能够证明业绩符合资格要求则不需提供合同额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需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5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自2016年8月1日以来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及劳动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
联系人:李 亿 (经理)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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