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凤泉区张门社区公园绿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 新凤招标17-009
三、采购内容: 凤泉区张门社区公园绿化工程1标段 ( 施工 ) : 本工程为凤泉区张门社区公园绿化工程,项目地址位于凤辉线与标东路交叉口。包括广场景观部分、绿化景观部分、公共部分。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报名期间,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拟派项目部成员)
8、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03月03日——2017年03月08日 8:30~ 12:00 , 14:30 ~ 17:30 (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