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经济开发区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附属工程(围墙)建设项目
施工 1.招标公告条件
潢川经济开发区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附属工程(围墙)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受河南潢川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经济开发区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附属工程(围墙)建设项目施工
2.2招标公告编号:ZYZB-SG2017002
2.3建设地点:潢川经济开发区。
2.4建设规模:实体围墙377m、偏心基础围墙240m、现有围墙刷漆185m。
2.5招标公告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动态考核合格,并且在有效期内。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3.4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不含临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内,且在有效期内。)
3.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人员,且与投标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开具的为准);
3.7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文件。
5.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公告文件须知:
5.1报名及领取招标公告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后领取招标公告文件,逾期不候。
5.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证件带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顺序胶装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3招标公告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