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公告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CLPSP16ST01QY84
3.项目名称: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石灰石粉采购项目
4.项目类型:货物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供货期
最高限价
2017-2018年度石灰石粉采购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人民币1463000.00元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如果是生产商,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如果是供应商,应有生产商授权书;
6.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获取招标公告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公告文件售价:
7.1获取招标公告文件时间:2017年3月3日-2017年3月1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3获取招标公告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公告文件)
7.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3.2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
7.3.3如果是生产商,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供应商,提供生产商授权书复印件和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3.4《发售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7.3.5购买招标公告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5.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5.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公告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公告文件。
7.4供应商购买招标公告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公告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招标公告文件售价:招标公告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