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郴州市龙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产开发项目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二、项目类型:货物类
三、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电梯设备
一批
99927483.30
注: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附件,本招标公告公告及附件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本招标公告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必须为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
3、需在郴州市内设有服务机构及办公场所(需写字楼或商铺),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办公场所证明(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6日上午09:30-11: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公告文件,招标公告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