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中学中小学仪器教学及设备添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小学仪器教学及设备添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小学仪器教学及设备添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17-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服务范围及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中小学仪器教学及设备添置采购项目
教学专用仪器
教学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中学
林思强 0591-83928709
晋安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保障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5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24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