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运营维护中心项目—燃气配套工程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市管理运营维护中心项目—燃气配套工程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保管批[2014]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燃气配套工程主要包括:从红线处产权分界点到调压设备,包括第一道阀门法兰连接、预留口法兰连接,并铺设庭院管网和从庭院管网铺设连接建筑物内管网至用气设备燃烧器前,以及天燃气报警工程。天然气工程主要包括PE拉管33.65m;计量柜基础1座;燃气标识带80m;室内焊接钢管DN50 100m;室内镀锌钢管DN25 6m;室内镀锌钢管DN15 16.92m;管道支吊架安装20.86 KG;管道刷油、阀门安装,刚性防水套管等。燃气报警工程主要包括联动控制器2台;点型探测器8只;控制管线;接线盒、金属软管、消防备用电源等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7年04月01日 至 2017年05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4)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5)配置项目经理一名,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6) 非本市的投标申请人具备“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7)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8)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或建交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2014年至2016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