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X管理局及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黄山机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复函:民航华东函【2008】28X)批准建设采购,X,建设采购资金为民航发展资金及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X(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对安徽黄山机场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段,此为02X
2.招标设备清单
招标设备主要包括: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X 套 1
3. 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全国X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X制造商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中国大陆销售X不少于5套(含),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6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X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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