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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石化污染物控制与处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一批标准设备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石油石化污染物控制与处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一批标准设备采购项目编号2XX-ANHY-X一.招标条件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

项目名称   石油石化污染物控制与处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一批标准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2XX-ANHY-X
一.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1.1招标货物范围:序号仪器、设备名称购置数量四标包413微型气相色谱进口,1台14便携式VOC检测仪进口,1台
使用功能:1.2实施或交货地点:X安全环X1.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货,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1.4招标控制价:标包4为人民币70万元。1.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技术标准:1.6设备的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1.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
服务:1.8质保期:货物的质量保修期限为货到且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12个月。1.9售后服务:供货方在接到买方需要提供服务的要求后,24小时内对用户的服务要求做出响应;接到买方维修邀请后,安排工程师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买方现场。
项目进展情况:1.10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2)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即: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同一品牌不同型号产品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标包)的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即:一个生产制造商总部仅能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同一项目(标包)投标);2.2财务要求:X上一年度年的财务报表(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3其他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法律纠纷、无严重违法记录、无重大不良履约记录。(2)本次招标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X总数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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