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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设备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设备项目招标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设备项目招标公告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设备项目招标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管招采2017【0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招标规模: 详见采购清单 ;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资金来源:经费,已落实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 
投资概算:约32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015年度财务状况资料(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次采购法庭庭审设备需制造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设备制造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证明; 
(6)具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 24日至 2017年3月2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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