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荣二矿隐蔽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批补招招标
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荣二矿隐蔽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批补招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172030
受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荣二矿隐蔽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批补招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1
三相泡沫发泡器
台
2
三相泡沫发泡剂
吨
10
2
井下局部通风系统降噪及智能化节能补套
FBDYNo4.5/2×5.5
套
5
FBDYNo 5.0/2×7.5
套
10
DDKJNo5.6/2×11
套
10
FBDYNo6.0/2×18.5
套
2
DBKJNo6.0/2×18.5
套
2
FBDYNo6.0/4×22
套
2
智能化节能补套装置
套
2
⑴BPB-55KW流道式变频器
套
4
⑵配套的智能控制开关
套
4
⑶Y型自动倒换器
套
2
3
防灭火专用乳化喷液系统
BRW315/31.5
套
2
BRW200/31.5
套
2
4
110工法沿空留巷履带钻机
台
2
5
沿空留巷锚杆应力监测仪
套
5
⑴GMY3.2/12矿用本安型锚杆多点应力传感器
台
10
⑵ZMY3.2矿用本安型锚杆应力数据采集器
台
10
⑶ZMY3.2矿用本安型锚杆应力手持采集器
台
1
⑷云计算数据分析平台服务年费
项
1
6
微震系统
套
1
7
动力灾害治理系统
项
1
8
重点区域智能巡检系统
套
1
9
矿用本安型钻机开孔定向仪
套
4
10
钻孔成像仪、窥视仪一体机
台
4
11
防灭火、探放水、瓦斯抽放混用普通钻机
台
3
注:投标人可对以上任一或多个包进行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2.2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具有煤矿安全认证的投标设备,制造商须具有MA国家煤矿安全标志使用证、国家行业完整的检验报告。
2.3不属于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具有煤矿安全认证的投标设备,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所投产品完整的国家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及生产许可证,有防爆要求的须提供防爆合格证。
2.4投标设备如属于计量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2.5投标人如为投标设备的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6本项目各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若以上资格要求内容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有矛盾,以招标文件第八章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