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
受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现对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AHCZFCG-2017031
3、项目内容:无房电梯3部、乘客电梯2部。控制方式均为单控,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电梯品牌建议为以下参考品牌:三菱(上海)、天津奥的斯、蒂森克虏伯、通力、迅达,要求五部电梯为同一品牌。
4、项目预算:15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本项目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
4、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须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系列认证(销售商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投标人是销售企业的,必须具备所投电梯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6、投标人是销售企业的,则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提供所投品牌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在线支付标书工本费每本售价 400 元整,并下载电子版标书。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