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龙市海兰河灌区改造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JLZX2017-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第二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龙市海兰河灌区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水利厅吉水技[2017]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和龙市水利局海兰河灌区管理局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16年第二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龙市海兰河灌区改造项目
工程内容:渠道衬砌6.37公里,渠系建筑物30座。
计划工期: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6月30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www.jlssljsxx.com》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