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卷烟厂2017年度锅炉DCS及能源管理系统维护招标
楚雄卷烟厂2017年度锅炉DCS及能源管理系统维护招标公告
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委托,就楚雄卷烟厂2017年度锅炉DCS及能源管理系统维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一、 项目名称: 楚雄卷烟厂 2017年度锅炉DCS及能源管理系统维护。
二、 招标编号:GXTC-1729035。
三、 招标内容:楚雄卷烟厂动力车间能管监测系统、锅炉控制系统涉及通讯、控制、计算机编程、组态等相关专业,由于使用年限长、使用需求变更需要进行完善,进行专业维修、维护(详见第五部分 技术部分)。
四、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五、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本项目所需维护、保养内容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仪器设备;
(3)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并提供由检查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 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七、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8.2时间: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8.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6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