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潭头镇明德湖文化公园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JKZBLY-1709-S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潭头镇明德湖文化公园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乡镇自筹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的性质:新建
2.2工程建设地点:栾川县潭头镇路坝合体道路北侧
2.3投资规模:约905.88万元
2.4资金来源:乡镇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0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土方开挖工程
二标段:景观建设工程
三标段:绿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类似工程;
3.1.6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理和委托人);
3.1.7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3 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1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03 月07日至2017年0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4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