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园区域2017年春季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梨园区域2017年春季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建设资金为 10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梨园区域2017年春季绿化工程,景观绿化总面积:约23483平方米;总投资额约为1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梨园区域2017年春季绿化工程,景观绿化总面积:23483平方米;本标段投资额约为1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2017年04月06日 至 2017年07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6、正、安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7、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及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 年03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