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2017年发电钢球消耗供应单价招标工程项目招标
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2017年发电
厂钢球消耗供应单价招标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MDJDX2017-003
2.招标项目:牡丹江第二发电厂2017年发电钢球消耗供应单价招标
3.预算金额:760000元
4.招标内容:牡丹江第二发电厂2017年发电钢球消耗供应单价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投标单位应具有火力发电厂发电钢球消耗供应工程承包的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5.1、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投标人应具有机械加工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企业(法人),且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5.2、投标单位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要求的设备及服务。
5.3、投标人具有同类工程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且近五年(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以来东北地区至少3项机械加工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5、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5.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5.7、潜在投标商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地点:
2017年03月06日至2017年03月10日,每日9:00时—11:00时,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除提供原件外,还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原章一套装订成册到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一概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