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丽江供电局的委托,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丽江供电局11个110kV变电站新增保信子站系统等项目路由器等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竭诚邀请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丽江供电局11个110kV变电站新增保信子站系统等项目路由器等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DZOH20170130。
三、采购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1 网线 米 1580 丽江供电局
2 路由器 台 12 丽江供电局
3 网络交换机 台 2 丽江供电局
4 光纤连接器 个 4 丽江供电局
5 处理板 块 1 丽江供电局
6 光缆终端接头盒(绝缘型) 套 2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北门街子云巷53号
7 光纤配线柜 面 1 施工项目部(丽江永胜)
8 光尾纤 套 24 施工项目部(丽江永胜)
9 光尾纤 套 24 施工项目部(丽江永胜)
10 子管 个 1800 施工项目部(丽江永胜)
11 光尾纤 套 24 施工项目部(丽江境内)
12 光尾纤 套 24 施工项目部(丽江境内)
四、供货期: 15日历天。
五、交货地点:见采购内容一览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谈判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具备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标的物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4)提供企业所在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5)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时应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6)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需进行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6.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谈判申请人:
(1)谈判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在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南方电网公司、其所属省级电网公司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七、联合体:不接受。
八、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