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震局监控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招标
湖南省地震局监控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
邀请公告
湖南省地震局监控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7-HW(C)-11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地震局监控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7-HW(C)-11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个 )
预算(元)
1
湖南省地震局监控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
见附件
324137.8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湖南省地震局监控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是
是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一下资料: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 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