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2017年度新增办公设备”项目招标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2017年度新增办公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启动时间:2017年3月6日9时0分; 截止时间:2017年3月11日17时0分
受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2017年度新增办公设备” 项目实行招标采购。
一、招标编号:DF0371SB17ZR-0164
二、招标内容:2017年度新增办公设备项目
三、交货期: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和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的笔记本、台式机、数码相机、投影及及打印机供货周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图形工作站、网络交换机及扫描枪供货周期不超过25个工作日(自订货清单生效之次日开始计算)。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2016全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2015年或2016年审计报告复印件为准)。
2)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三个或三个以上与本次招标类似的项目经验,且每个项目金额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AAA信用等级证书(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为计算机设备制造商的正规代理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年度代理商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并针对本项目中的计算机设备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最终用户为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5)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中的交换机和扫描枪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具备计算机设备原厂认证工程师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计算机设备制造商售后服务体系通过CCCS钻石五星级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计算机设备制造商公章);做到7×24小时技术支持。
8)计算机设备制造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一级认证、《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或认定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计算机设备制造商公章)。
9)计算机设备制造商所投产品须国家通过3C认证的,提供3C认证证书加盖计算机设备制造商公章。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六、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地 点: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办公地点、中牟办公地点、常州办公地点
收货单位: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七、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项目以人民币直接结算
1、设备采购费用以月度为单位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2、设备组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买方在收到卖方根据买方指示开具的有效发票后一个月付清货款。
3、本项目需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4.付款方式:100%现汇。
八、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