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城厢街道东风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序号: 3213231703020101-BD-001
泗阳县城厢街道东风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城厢街道办事处 ;
1.2 工程规模: 泗阳县城厢街道东风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包括 厂房、仓库等建设工程,主体一层,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1.3 工期: 60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预算价 1269410.31 元,控制价 1269410.31 元;
1.6 本次招标设为一标段。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的 5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 80%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三.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
5.3 其他条件:
5.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具有有效的安全 B 证;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且具有有效的安全 B 证 ;
5.3.6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单位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录查询信息;
5.3.7 企业应具有经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 65 分 ;
友情提醒: 2016 年 8 月 10 日,市信用办启用新版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凡属 8 月 10 日后出具的信用报告或跟踪报告均可使用。自 8 月 18 日起,泗阳信用办启用新的信用报告备案章(有备案日期),凡属新章备案的信用报告或跟踪报告均可正常使用。
5.3.8 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5.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8 日 8 时 30 分至 2017 年 3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