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吉林石化公司过硫酸钾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2017-0185271-JLSH-0005070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本次采购过硫酸钾,交货期2017年4月-12月,数量300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5.服务: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已由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中标人必须使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本次投标产品; 2. ISO9001(GB/T1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付款条件:不低于总付款额60%承兑汇票; 4.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代储代销产品,签订2017年代储代销框架协议,按使用单位实际领出量结算; 8. 业绩要求: 8.1 业绩有效时间:2014年至今。 8.2 业绩有效范围:在国内、外石油化工装置的应用业绩。 8.3 业绩数量下限:1个,并且在连续的3个月内,投标人签订的供货合同总量不小于100吨。 8.4 有效证明文件形式:同型号产品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用户提供的业绩证明。 8.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标的物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在吉林石化公司无不良使用业绩。 (2)投标人须按附件中技术规格书中格式提供产品业绩一览表。 (3)投标人投标时须携带前述供货合同原件备查。 (4)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同其在吉林石化公司有不良使用业绩。 9. 包装物不需回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08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