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无连续亏损,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业绩良好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规模工程的相关工作业绩。能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委托任务。
2、投标报名需递交资料(下述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行业协会会员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企业业绩证明文件:近3年(2014年1月1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有不少于3个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人民币以上的标志标线的业绩证明。(合同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带原件验证)
(4)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执业资格证,需携带本人在该企业缴纳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员情况表)且中标后不得更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公告时间:2017年 3月 9 日~2017年3月 13 日(9:30~11:00,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