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新安县2017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批复编号为洛新政集采【2017-03-183】,已具备采购条件。受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现就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新安县2017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056号
采购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3-18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地点:新安县境内
项目规模:新安县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总规模33.025MW,总投资26420万元,计划在83个贫困村建设500千瓦以下的村级光伏电站;在183个非贫困村建设分布式电站。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预算控制金额:240万元
采购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设计。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报名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4日,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