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工业盐酸、烧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选定供货单位。
1、项目名称:工业盐酸、烧碱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
1、工业盐酸 一等品,HCL≥30﹪,Fe≤0.008﹪,SO42≤0.03﹪ 2300吨
2、工业烧碱 一等品,NaOH≥30﹪,Fe≤0.008﹪ 2700吨
注:(1)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2.2 供货地点: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厂区仓库
2.3资金来源:已落实。
2.4供货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分批(不定批次)到货,随叫随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三证合一”版本有效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不能在同一包中同时投标,否则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3 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的,以开标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3.5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工业盐酸、烧碱的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签字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同时需提供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及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
3.6 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产品未因该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未因供货及质量问题发生法律纠纷;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交付拖延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近三年在国内产品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地市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3.7投标申请人或所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5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