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石拐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已经石拐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石拐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石拐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石拐区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拐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包发改审批字[2015]162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石2017SG003 /
标段名称 包头市石拐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工程施工 建设规模 石拐区污水处理厂南侧新增中水回用深度处理装置及加压泵房,处理能力7000t/d,在污水处理厂北侧新增调节池和事故应急池及配套管网
工期 731 日历天
计划投资 2254.00 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2、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拟派项目经理未到场投标无效。3、外进企业还需提供诚信考核证明和押证证明。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7年03月08日至2017年03月13日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