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香洲供电局2017年配电修理项目施工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广电财【2017】3号及广电财【2016】1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修理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珠海市
建设规模:珠海香洲供电局2017年配电修理项目施工,计划总投资约为969.40万元, 预计招标金额为800.00万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具体的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的为准)。
招标范围:珠海香洲供电局2017年配电修理项目共31项(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或新增则最终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珠海供电局调整后批复委托的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许可;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3 月 09 日至2017年 03 月 14 日,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 16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