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混合二甲苯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301290。
2.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混合二甲苯709吨。
交货时间:供货期内分批交货,每批货物在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5日内按照买方通知的供货数量运到买方现场。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企业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能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石油混合二甲苯;
(4)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能力的,须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标的物);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委托协议书(或意向书)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标的物);
(5)投标人2013-2017年应具有所投产品的3项供货业绩;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涉及诉讼案件;
(7)投标人须提供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单位,如是同一法人的,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均视为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4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