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2×105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3-08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SIEZB170501249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2×105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液氨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及货物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具有液氨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液氨或氨)、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液氨)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有液氨的运输能力(可外委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和该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2辆及以上(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原件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使用年限);
(3)、投标人近5年(2010年至今)具有液氨的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为不属于因行贿、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而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参加项目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3月 8 日至2017年 3月14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