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 #2机组C级检修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钢球  海口  东方电厂  海口电厂  华润电力  试验  输送机  调试  脱硫  起重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 #2机组C级检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9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1受 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企业法人,具备

 1.1受 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工期。
1.2.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2机组C级检修 0、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0、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1、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两台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C级及以上检修,并成功投入商业运行1年以上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改造范围、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9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需含供货名称、投运时间及供货单位名称);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投运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本设备的投运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检修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1、检修项目详见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招标技术规范附件(附件一:汽机化学专业;附件二:电气专业;附件三:锅炉专业;附件四:灰硫专业;附件五:金属化学监督)。
2、标段内,检修工作所需保温材料由投标方负责提供,并负责保温拆除、恢复,脚手架搭设,修复性金加工、起重作业、焊接及热处理、厂内运输工作。
3、标段内的压力容器监督项目、在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由投标方负责;化学监督项目、金属技术监督标准项目由招标方负责检验,投标方只负责配合,除锈、打磨、清理、脚手架搭设、拆除、所需保温拆除、恢复等工作;设备改造(设备管道改造、焊接法门、水冷壁更换等)由投标方负责检验;详见金属技术监督、压力容器监督、在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化学监督项目。
4、本次C修项目中,所有阀门、挡板的电、气动头拆装及拆接线和调试工作;现场执行机构电缆穿线管治理、接线软管更换、接地线及执行机构附件的安全文明标准化治理;电动头渗漏点治理;就地仪表拆装厂内送检;阀门及挡板开关行程定位调试也在投标方承包工作范围内。
5、检修过程中,招标方有权根据现场检修情况,临时增减项目,并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费用结算。(增加或减少部分的费用不大于所签合同价格的5%,则合同总价不变。如果所发生的费用大于合同总价的5%,则办理额外工作量签证单。)
6、检修现场所需临时照明及工作电源由投标方自行接线解决,招标方仅提供各处检修总电源。
7、检修项目内牵涉到不同专业之间的配合工作,若属同一投标单位承包,则由该单位内部协调;若属不同投标方之间配合,则由两单位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招标方合理裁定,投标方不得有异议或借此要求额外费用。
8、投标方负责检修后设备的单体、整套启动及试运期间,报竣工前的各项试验工作。
9、招标方仅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自备),食、宿等均由投标方自理。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08日 09:00整到 2017年03月13日 16:00整(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网络宣传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