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受 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 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保温脚手架维护项目 1、资质: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请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
2、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承揽300MW等级及以上两个不同发电厂保温脚手架维护工程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方非最终用户,该业绩证明材料需有最终用户的盖章确认。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承揽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主厂房内外的主机、辅机和公用系统所辖设备、建构筑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含标准化建设、保温部位整改、零星工程)、检修(含A、B、C修,抢修、调停)、试验等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脚手架搭拆、保温拆除恢复、保温外护板材料的拆除恢复、炉膛内升降平台搭拆和悬空脚手架搭拆工作。厂控技术改造项目和厂控非标项目中的脚手架搭拆和保温拆除恢复、保温外护板材料的拆除恢复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一年)。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08日 09:00整到 2017年03月13日 16:00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