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受峨山彝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幼儿园的委托,就以下货物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谈判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峨山彝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KBZB—2017—YX018H
2.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采购内容: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参加竞标的供应商须踩踏现场,绘制一套完整并符合幼儿园及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的设计方案。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第四章内容。
2.5供货及安装工期:2017年3月30日前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厨房设备(或厨具)生产或销售)、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及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并提供2016年9月份至今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凭证;
3.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玉溪当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以提供经营范围内含厨房设备(或厨具)生产或销售的营业执照、企业经营场所租赁证明及双方合作协议为准];
3.4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2013年至今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主要产品(电磁灶、冷柜、消毒柜)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要求:授权书注明授权产品名称、授权商的联系人及电话),并出具国家相关部门的产品工业生产许可证副本附明细及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3.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同一生产制造商产品只接受一家供应商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