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城区北大路综合改造建设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政发科〔2016〕1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政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自筹及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政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5581.1376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城区北大路综合改造建设的施工图纸, 具体以工程预算书及招标图纸为准 (该项目为百日攻坚项目,工程预算尚未审核,工程造价以经审核后的预算为准,审核后的工程造价近期将相关网站公布)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9114011 元人民币,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中标人必须与业主签订合同并且开始施工。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省外入闽施工企业需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备案。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筑师应以完成延续注册,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5. 其他资格要求:按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请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