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太平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突泉县太平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经突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突发改字[2016]303号文件批复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突泉县境内
2.2计划工期:2017年4月5日-2017年7月10日
2.3建设规模:1178.04㎡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本项目总投资:24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区外投标企业须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企业信息,并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通告公示后,方可报名;
3.3本项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项目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建造师)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区外企业提供新版带二维码标识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将扫描二维码后获得的信息打印加盖公章即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告知函原件(企业及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格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考核资格证B类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资格证C类证书原件、拟派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购买招标文件一律以现金付款,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