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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及磁共振影像设备系统升级维保服务招标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0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及磁共振影像设备系统升级维保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

 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及磁共振影像设备系统升级维保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701D15N079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及磁共振影像设备系统升级维保服务招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495.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设备名称数量最高限价标的类型1微创内窥镜手术系统2套人民币208万元货物2高频手术治疗仪1套人民币27万元3多功能手术床2套人民币90万元4磁共振影像设备系统升级维保服务1项人民币170万元服务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包2、包4采购本国产品或服务;包1、包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包1、包2、包3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具备有效的厂家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6.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 7.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8.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3-29 09:30。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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