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泉州热电厂一、二期燃煤机组全厂保安服务招标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他
1.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8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全厂保安服务(三年)项目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保安公司资质
2、投标人至少为省级公-安厅备案登记的合法保安服务公司
3、投标人近五年在行业内保安工作中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及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
5、投标人须具有2个及以上保安服务管理业绩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9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需含供货名称、投运时间及供货单位名称);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投运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本设备的投运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服务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1.2.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2.1负责公司生产、行政办公区域、码头港口设施及外围保安服务等的保安服务工作,负责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为公司经营及安全生产提供安全、有序的保障。
2.2.2公司保安岗亭设置及保安人员安排:项目经理1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1人;行政办公楼、生产办公楼白班固定岗各1人;其他24小时值守固定岗设置为:南大门要求配置2人岗、西大门要求配置2人岗;煤码头设2人岗;监控室设1人岗;生产区1#门、6#门、7#门各设一个1人岗;厂区专职巡逻值勤2人岗。按以上要求,投标方人员配置要求总计52人。
2.2.3负责固定哨保安员执勤情况的监督检查、厂区内部区域的治安巡逻、各种异常情况的处理及突发事件时保安力量的集中、增援,厂区机动巡逻哨以班队长巡逻车为单位,在厂区实行定时巡逻。
2.2.4负责协助配合公司处理特殊天气、火警、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特殊区域职守、警戒、交通管制。
2.2.5负责落实公司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2.2.6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时处理并报告公司,必要时上报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2.2.7在法律范围内完成公司要求协助的其他工作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3年)。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08日09:00整到2017年03月15日16:00整(北京时间))。
1.7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和规格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服务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
1
全厂保安服务(三年)项目
1500元
详见招标文件
GDCX01-JGZB17-0463/01
250000元
联系人:李 亿 (经理)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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