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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给煤机及控制系统升级物资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CSIEZB1705012251. 招标条件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给煤机及控制系统升级物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招标编号:CSIEZB170501225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给煤机及控制系统升级物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提供1-2号机组共计12台给煤机及控制系统升级(供货清单见技术规范书)等物资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
3.2投标人如为生产商,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各项能力;如为代理商,应提供设备生产企业出具该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
3.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40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3.4投标人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同信用良好,近三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
3.5投标人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合理;
3.6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之内完成供货的生产能力;
3.7投标产品生产商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3项及以上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给煤机供货业绩;
3.8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3.9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3.10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
3.11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12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13投标企业承诺所提供资质、业绩真实有效,招标过程中发现有造假现象,取消投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14投标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3月29日9时00分,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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