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第六工贸公司罪犯教育改造设施设备及标识标牌采购,经内蒙古恒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内恒正复[2016]171号文件批准同意采购,招标申请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内蒙古恒正集团呼和浩特第六工贸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第六工贸公司罪犯教育改造设施设备及标识标牌采购。
(三)资金来源:集团公司集中子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解决。
三、招标内容
罪犯教育改造设施设备及标识标牌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罪犯教育改造设施设备及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采购、运输、损耗、安装;技术协助、人员培训、验收、交付使用、后期资料、保修期责任以及售后服务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投标单位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产品设计制作安装或销售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2017年03月08日至2017年03月12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