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泡沫消防车灭火剂采购重招项目公开招标。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现发布延期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共分个1包;
包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预算A进口A类泡沫灭火剂吨1060万元
3、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
3.3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或者总代出具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符合NFPA或UL等同类标准的相关其他国家级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验报告;
3.5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报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