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梅州供电局35kV明山站全站综合改造
(一)、工程概况:①新建配电装置楼一座;长×宽=16m×11.1m;一层为高压室和警传室,二楼为主控室,蓄电池室和通信室等;②配电装置楼配套相关照明及接地;③新增站用低压配电屏1套;
④改造直流系统一套;⑤全站综自改造。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施工等。
(三)、施工费估算:205万元
三、工程地点:梅州市。
四、招标类别及资金来源:工程施工招标;企业自筹。
五、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梅州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原件核对后退回,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书。
七、投标报名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 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