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少先路景观示范街创建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已经在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昆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少先路景观示范街创建工程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少先路(昆河东路-民族东路)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少先路景观示范街创建工程项目工程施工 (昆发改审批字【2017】18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G2017SG035 /
标段名称 包头市少先路景观示范街创建工程项目工程施工
建设规模 对少先路景观示范街的楼顶广告、立面广告以及多层店招牌匾进行拆除;对破损、不符合标准的店招进行提档升级;对道路两侧破损、陈旧的建筑进行粉刷、维修;对破损的便道、台阶进行更换;对围墙进行美化等。
工期 90 日历天
计划投资 4321.32 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2、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拟派项目经理未到场投标无效。3、外进企业还需提供诚信考核证明和押证证明。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四、 投标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3月9日上午8:00至2017年3月14日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