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石油化工-燃气发电机组节能改造项目600kw燃气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北京 2017-03-11
招标编号:WZ20170405-2523-285-B1
开标时间:2017-03-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投资金额:280万元
受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青岛石油化工-燃气发电机组-5302106054-燃气发电机组节能改造所需600kw燃气发电机组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405-2523-285-B1
2.项目内容:青岛石油化工-燃气发电机组-5302106054-燃气发电机组节能改造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燃气发电机组\600kW 6300V 50Hz 3 自动化 2.00 套 包1-燃气发电机组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5月20日、青岛石化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评标办法业绩质量服务情况中交货期的否决项不适应本次招标。 2.提供的产品在近三年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提供的产品在近三年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质量责任事故,无违约情况,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商本次投标所提供的炼化尾气发电机组应采用燃气与空气双路进气气缸盖结构,发动机应为缸外隔离、缸内混合式的燃气发动机。 5.投标商应提供三家及以上在以炼化尾气为燃烧介质发电项目中500KW及以上发电机组的使用业绩。 6.投标商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 7.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3月11日8:00时至2017年3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